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就业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措施和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现就业服务精准化、个性化,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决定共同开展2021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国残联就业中心")
相关网站: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新职业网 http://www. ncss. (n)、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就创业平台https: //www. cdpee. org. cn)。
二、活动内容
(一)就业服务活动。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残联就业中心,共同指导、协助有条件的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校,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合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系列就业服务活动。
1.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与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协作,做好信息共享、困难帮扶,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帮助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残联就业中心与地方合作开展残疾人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使用两中心共同确定的统一格式的海报、宣传图。
3.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残联就业中心合作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活动期间,企业招聘残疾人的岗位信息将在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上免费发布,供残疾人毕业生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
(二)联合调研活动。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残联就业中心,将联合通过邮件调查、电话调查、实地走访(地方相关就业服务部门、相关高校、用人单位)等方式,对2021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问题所在以及服务需求等进行调研。
(三)政策宣传活动。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残联就业中心将联合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在新职业网和就创业平台上开辟专栏,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宣传。
三、活动时间
1.就业服务活动:全年
2.网络招聘活动:2021年5月16日一7月15日
3.联合调研活动:2021年下半年
四、 活动要求
(一)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高校要积极通知在校残疾人学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了解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动员残疾人学生通过注册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获取中国残联提供的互联网化免费就业创业服务。
(二)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高校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合作、信息共享,针对残疾学生特点共同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利用就业信息网、手机APP、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平台宣传招聘活动,积极动员、组织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活动。帮助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并积极配合做好2021届残疾毕业生就业调查工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网络招聘活动开发就业岗位,做好岗位录入就创业平台工作,原则上东部每个省都要录入不少于2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在招就业岗位,中部地区每个省要录入不少于15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在招就业岗位,西部地区每个省要录入不少于1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在招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主动注册并维护招聘信息;如各级机构代用人单位注册,须将平台中代为开通的账号告知用人单位、并指导其进行招聘信息维护和规范管理;及时登录平台了解残疾毕业生与企业的互动数据,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动态跟进与需求匹配工作。
(四)为切实维护残疾人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各有关单位要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坚决杜绝各种虚假信息,并严格按照平台审核要求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LOGO、社会信用代码等佇口丿自、0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将网络招聘会开展情况报告(电子版),于7月31日前上报给中国残联。
(六)中国残联将对各地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郝浩
电话:010-68352311
邮箱:haoh@chsi.com.cn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亮
电话:010-68060661
邮箱:8743065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