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保障毕业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毕业生安全顺利毕业和就业,现就我校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管理的重要性,把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爱护学生,维护学校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制。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或者故意拖延落实的,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管理
对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各学院要热情接待,同时应按规定认真严格审查进校开展专场宣讲会和线上发布招聘信息的单位资质、信用状况、招聘代表身份、工作岗位等信息,重点审核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用人单位,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传销等非法机构进入校园招聘。
各学院开展宣讲会或举办较大型招聘会,应事先14个工作日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备,报备模板见附件。未经审核,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在校园内(含校园网)张贴、发布招聘就业信息,不得私自协助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招聘活动。
三、健全毕业生就业安全预警机制
各学院要通过电话、E-mail、QQ或微信等方式与毕业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毕业生行踪和动态,特别警惕毕业生误入传销,一旦发现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有受骗事件发生,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通知学生家长,妥善处理,确保毕业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毕业生动态管理和就业过程跟踪服务
1.毕业生应及时主动向学校反馈个人动态,外出求职或就业实习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考勤上报和违纪处理等事宜。
2.各学院要及时关注毕业生的各项思想动态,要排查摸清存在毕业困难、心理困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建立此类毕业生指导和帮扶工作台账。
3.各学院应做好毕业生家校联系工作,形成家校合力促进毕业生顺利安全毕业就业。
五、增强毕业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和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采取各种手段对毕业生或其家庭进行恶性欺诈,甚至对毕业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各学院应通过主题班会、座谈、讲座、谈心谈话、就业指导课程、线上提醒等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毕业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对各种社会招聘信息的分辨力,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醒广大毕业生:
1.毕业生应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外出实习、面试或办事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返校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销假。
2.毕业生在外参加单位面试或实习时,应将面试或实习的时间地点、对方及自己的联系方式、行程安排等信息告知家长和学校(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和同学),并随时保持联系畅通。毕业生应注意选择在企业、正规酒店等地方和正常上班时间接受面试。
3.个别不法单位通过虚假招聘获取毕业生个人信息,并蓄意诈骗,毕业生应保护好自己个人的求职信息,尤其是家庭电话、家人姓名和其他家庭详细情况等。因此,对于网络招聘或其他非正式渠道获得的就业信息,毕业生应注意调查其真实性;对于公司给出的联系方式是手机号的单位信息要特别留心;要对应聘单位作详细了解,如单位业务范围、规模、地址、各种联系方式(尤其是固定电话、官方网站),以及招聘条件、招聘流程、报到程序等情况,必要时可向全国统一社会信用码管理中心http://www.nacao.org.cn/求证其合法性。
4.不要轻信所谓的电话面试,条件允许的毕业生可进行实地考察,或委托在当地的亲戚朋友、同学进行实地考察,面试时最好结伴前往。
5.正规企业的招聘一般不会收取毕业生的费用(如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等),不会以信用贷款的形式预收培训费,不会扣押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毕业生要谨慎分辨,如发现疑点,毕业生应果断拒绝。
6.如招聘单位承诺的报酬非常优厚、职位级别较高的,毕业生要留意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欺诈等违法行为,毕业生应马上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并如实向学校反映情况。
7.要特别加强对传销组织的警惕,如遇到某单位(甚至是某位很好的朋友、同学、亲人),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得异常振奋人心,并要求介绍朋友或同学一同加入时,要提防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
8.毕业生在外出就业期间,应注意保管好留在宿舍内的贵重物品,以免不法分子乘机行窃。
9.与就业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应及时与所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业学生工作或实习期间要注意遵守就业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实习、就业协议的约定。如需辞职,应诚信履行自身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应得报酬,以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损失。
10.毕业生在求职或工作过程中遇到其他困惑或困难,可及时咨询所在学院就业辅导员或就业管理部门。
请各学院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度化常态化抓好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当前重点要对2020届毕业生就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化解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安全稳定风险。
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梁老师、陈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20-38981451、020-38265707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