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5年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将获政策支持

作者: 时间:2015-06-15 点击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增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
  会议指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
  会议确定:
  一是简化创业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
  二是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对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三是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地区探索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等,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和服务。
  四是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发展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网络创业。
  五是加强创业培训,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经营、开拓市场。
  要点
  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会议认为,改革创新机制,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坚决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提高使用效益,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会议确定,一是对地区和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重点建设。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从 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地区和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规模。二是推进科技、教育、农业等重点科目资金整合,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项目预算执行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用于其他方面。四是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资金分配、项目确定权交给地方,允许地方在统筹使用上先行先试。五是加强部门内和跨部门资金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支出和固化投向。六是将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与新增债务资金统筹使用。七是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八是统筹协调预算编制和执行,各级财政要严格控制代编预算,确需代编的事项要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水利、社保等领域开展滚动财政规划试点。
  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会议指出,发展消费金融,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
  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向消费者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贷,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使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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