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报到证(原称《派遣证》)

作者: 时间:2008-03-17 点击数: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粮油迁移手续等。

 (①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②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③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的凭证;
  ④干部身份证明;
  ⑤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当地省级日报上申明作废,然后由学校上报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予以补发。

补办《报到证》程序是什么?

  毕业生自签发《报到证》之日起一年之内遗失《报到证》,经本人申请、登报申明作废,交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按规定缴纳手续费后可以到原签发部门重新补发《报到证》,并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毕业生就业一年以后遗失《报到证》的,不予补办。按有关规定,由毕业学校和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证明。

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了报到期限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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