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以及如何参保、享受待遇等相关规定。
01.哪些情形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02.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03.基本养老保险怎么领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
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
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04.基本医疗保的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05.医疗保险的作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06.哪些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报不了?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07.工伤保险的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08.工伤保险能报哪些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09.失业保险的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10.哪些人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1.最长能领取多久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
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
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
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2.生育保险的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3.关于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作用:了解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程序,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01.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先行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2.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