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毕业生就业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毕业生选定接收单位,单位也同意接收时,毕业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学校作为第三方参与签约),并由接收单位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才能按协议列入就业方案。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1) 要使用国家或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制作的协议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栏目。 (2)要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和希望,以便用人单位根据你的情况和意见,妥善安排工作。 (3)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用人规定以及对你的使用意图、希望和要求。 (4)在与用人单位签约、鉴证后,一定要将协议书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否则便难以纳入学校的就业方案。 最后,在签订协议前要多方搜集信息,但最终只能同一家用人单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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