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9月10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料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原纸质就业协议书停止使用,我省推行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
即日起,2020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聘录用关系的,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电子协议书”)。如下:
一、申请前准备
(一)登陆填报平台: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
(二)在平台填报电子协议书的前提条件:“个人信息”模块已经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尚未填报个人信息的同学,选择电子三方协议会出现“派遣方案及档案信息未初始化,未能进行就业协议书上报”。解决方法:请进入下图办事大厅9宫格左上角“个人信息”模块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并告知辅导员进行院校级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流程申请。
(三)学生应与签约单位沟通清楚,一是此协议不接受手写修改条例,如有约定的附加条款,应尽量在学生提交申请时提交附加信息。二是此协议流程为学生申请协议-院校审核-企业审核-学生下载打印协议书后与用人单位签约-学生回传盖好单位公章和学生签好字的协议书-院校审核-完成。
二、申请流程
(一)进入申请界面
微信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九宫格中间的“电子就业协议”,进入后点击“填写就业协议”即开始申请。
(二)核对个人信息
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将直接显示在电子协议书中。
1.个人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政治面貌如有错误,应与学院、学校联系修改后再申请。
2.个人信息中生源地有误,请直接在“个人信息”模块修改,并告知学院、学校重新审核通过后,再申请。
(三)填报就业单位信息
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填写就业信息,填报前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以下各项内容后再填报。如有必要,可下载“电子就业协议空白样板”(见附件1),按样板内容向签约单位确定具体填写方法后,再填报。
1.单位类型:根据签约单位的性质填写,可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类型的二级项目;
2.劳务单位名称:如为劳务派遣(即虽然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实际工作时将与劳务单位签劳动合同的)形式的,可填写;
3.就业单位名称:填写签约单位全称,须与工商注册或法人代表证一致的名称;可点击“放大镜”搜索名称,如无法搜索,可与签约单位确认单位全称,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第三方平台查询;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签约单位统一的18位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如“就业单位名称”项目中无法查询,须与签约单位确认或自行查询填写;
5.单位所属行业:签约单位所属主要行业;
6.单位所属地区:签约单位所属地区,或主要工作地区;
7.单位详细地址:签约单位详细地址;
8.岗位名称:到签约单位就职的岗位名称,如软件工程师、管理培训生等。若未确定或未分配,可填写“暂未确定”等;
9.单位联系人:此次签约的单位联系人或就职部门联系人,须填写具体人名;
10.单位联系电话:上述第9项单位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或固定电话,如为固话,须加区号;
11.单位联系邮箱:联系人邮箱,系统将自动发送确认邮件到该邮箱,签约单位可不同意协议书内容,由学生重新填写申请;
12.单位邮编: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3.职业类型:从事岗位或工作内容的类型;
14.薪酬(月薪):与签约单位约定的正式月薪酬,该项不显示在协议书上;
15.签约时间:与签约单位签订协议的时间;
16.专业与就业相关:将就职岗位或工作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情况;
17.是否就业困难:求职过程中,就业的困难程度。
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
(四)派遣和档案信息
1.如档案去向暂时无法确认,可先填写派遣回生源地(主管单位填写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可以点击放大镜输入生源地市查找,一般是人社部门或者生源地市一级人才交流中心;广州生源除增城、从化、番禺、花都外回生源地的,均填写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佛山、汕头生源请填写到区一级人社部门),后期拿到接收函后再另外填报“派遣信息”。
2.各项目填写要求及说明如下:
(1)档案去向类型:指毕业后档案去向的类型。其中分三种类型:
A单位接收档案。指签约单位已具有人事接收权,可直接接收档案、户口,并与签约单位确认可以接收的,选择此项,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具体是否有接收权,可先在“主管单位”项目中使用放大镜搜索确认;
B挂靠就业地人才中心。指签约单位不接收或无权接收档案、户口,学生需挂靠人才服务机构的,选择此项;
C回生源地。指档案、户口直接回生源地的,或暂无法确认最终档案户口去向的,均选择此项。选择此项后,主管单位选择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地址选择生源所在地区,档案接收信息不需填写。
(2)主管单位的填写:
a档案去向类型为单位接收档案时。按接收单位名称直接填写“主管单位”一栏。另注意:如果签约的是可接收档案单位的分公司或下属单位,主管单位应填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具体派遣单位填签约单位名称。例如:签约单位是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主管单位填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派遣单位填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如果签约的是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系统部门同时管理档案接收权的市属国企、事业单位,主管单位可以选择填写单位所在地区人社系统部门名称或上级主管部门名称,具体派遣单位填签约单位名称,具体如何填写应与签约单位详细沟通清楚。例如:签约单位是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市分行,主管单位可填写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具体派遣单位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市分行;
b档案去向类型为挂靠就业地人才中心时。主管单位填人才中心名称。另注意:挂靠南方人才市场的主管单位统一填写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挂靠深圳市人才市场的主管单位统一填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派遣单位填写具体签约单位名称。
(3)报到地址:人事接收单位所在地区;
(4)具体派遣单位:具体接收单位即报到证备注栏;
(5)档案接收单位:档案实际接收的单位;
(6)接收单位地区:档案接收单位所属地区;
(7)接收单位地址:档案接收单位具体地址,系统根据主管单位默认对应地址,如与签约单位明显档案接收,须写详细,最好按“**省**市**县(区)**路**楼**房”填写,该地址可能影响学生档案的寄送结果,务必认真填写;
(8)单位邮政编码:档案接收单位邮政编码;
(9)联系人: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
(10)联系电话: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
(11)户口是否在校:户口是否已迁来学校;
(12)入户地址:毕业后户口将迁入的地址,必须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详细地址,如不确认,可填写“无”。不迁移户口的可填写“保持原户籍”。
(五)填写协议内容
本步骤填写内容将体现在协议书的内容栏,请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各项内容后,再填写申报,以免与事先口头约定内容不一致,导致毕业生利益受损。
1.家庭联系人:家庭主要联系人,以便紧急联系;
2.家庭联系电话:前一项“家庭联系人”所填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3.协议服务期(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业服务期限;
4.协议试用期(月):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限,一般一年服务期可设一个月,一般最长6个月,试用期纳入服务期限内;
5.试用期开始时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职试用的开始时间;
6.工作地点:就职岗位主要工作地区;
7.试用期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工资;
8.正式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正式工资,应与签约单位明确工资计算方式,税前或税;
9.违约金(元):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数额,可不设或为0。如要订立数额,应尽量与正式工资相匹配的违约金,一旦签字确认,无论是否上传系统鉴证,均属有效;如有违约,须出具解约证明;
10.其他福利: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福利;
11.附加内容: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特别对于前期很多口头协商约定的内容,应尽量以文字形式体现;
12.附件:上传协议需要补充的内容;
13.证件照:学生证件相片,应符合几种常用证件照要求,最好背景为纯色,系统将自动生成蓝色为底色的证件照。
三、申请信息确认
确认全部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上一步”到对应步骤中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申请。院系审核前毕业生可直接修改申请信息,一旦院系或学校审核后,毕业生无法再修改信息。
四、打印协议书并签约
经院系和学校审核后,毕业生即可下载协议书PDF版文件,一式2份,与签约单位签订该协议。就业协议书中间的“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指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即派遣信息中的主管单位)盖章,有些地区人事部门需另外申请及出具接收函(如深圳、广州),则此处不用盖章;有些地区(如惠州、东莞)会直接在此协议书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可在回传就业协议后继续申请办理。
五、回传就业协议
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应及时上传签订完成的协议书图片,拍照上传时,应注意协议书上的左上、右上、左下三个二维码要与拍照界面的三个方框对应,上传后再由院系和学校审核通过,即完成全部步骤。
六、签约流程图示
签约流程图示,见附件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