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毕业生就业改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7 点击数:

各相关毕业生:

   即日起,就业办恢复办理毕业生就业改派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毕业2年内),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进入到“网上申请改派”模块,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定向生网上改派不予受理,须现场到学校就业办登记申请。空挂人才市场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确实需要办理的,须出具个人详细申请。

(2)网上申报后,须将书面材料及时寄送至学校就业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就业办,020-38265707,38256671)。

(3)改派所需材料:报到证原件、原报到证抬头单位同意改派意见(也在可报到证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新接收函(改派回生源地,可不用新接收函,但需要出具个人申请说明情况)。外省生源改派,可不需要同意改派意见(但需与原主管单位沟通好档案处理问题)。

(4)毕业时未正常毕业的,在取得毕业证1年内可申请重新派遣。需要提供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新接收函(派遣回生源地的可不用提供)。

(5)学生不慎遗失报到证的,可申请派遣证明。毕业生填写《申请表》,附上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办理时长约15个工作日。

(6)改派办理时间为每月初、月中、月末的周三(如遇假期或工作冲突,将顺延)。新报到证出来后,根据学生预留的联系方式予以发放。学生持报到证蓝联及时到新单位报到,并持白联办理好档案调动手续(档案转递需符合新接收单位要求,建议由原单位直接转至新单位,如确实需要退回学校再转寄,请与档案室冯老师联系,电话:020-38265480)

(7)如无法进行网上申请改派的,可直接将改派所需材料寄送至学校就业办,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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