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和毕业生报到证签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做好2021年我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就业信息

(一)时间

1.报送时间:2021年4月-8月

2.审核时间:应报尽报,应审尽审。8月20日-8月31日集中审查核实。

(二)报送与审核平台

学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内的“就业创业信息”模块报送。二级学院通过就业系统后台管理院系端“就业信息管理”模块报送和审核。

(三)报送与审核方法

1.方法1:学生小程序自主报送-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省中心审核。

2.方法2:学院录入报送-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省中心审核。

(四)报送范围

1.签订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或通过其他方式录用就业的毕业生

2.通过国内升学、出国出境等方式继续深造的毕业生

3.通过国家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农村支教、西藏新疆专招等)、应征义务征兵等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4.通过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5.港澳籍毕业生和延期毕业的毕业生

*注:已通过小程序申请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即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的毕业生),其就业信息在回传协议书学校审核完成后可直接同步至就业信息管理模块并审核完成,无需学生和学院重复报送、审核就业信息。

(五)报送原则

1.学生就业信息应规范、准确、真实。

2.根据具体情况动态更新和审查核实学生就业信息。

3.将学生就业信息报送作为编制学生就业方案的参考和前提。

4.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厅[2020]19号)要求界定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统计分类和依据,每条就业信息需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六)报送指南

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规范上报指南(2021修订版)》(附件1)和广师大招生就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就业事务微课堂”系列推文。

二、编制就业方案

(一)时间

1.初次就业方案编制时间:毕业生在5月6日-5月20日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在5月28日前完成院系审核。学校就业办在5月31日-6月10日完成校级审核,6月内省中心完成审核。学校就业办和省中心审核期间关闭毕业生和二级学院报送权限。

*注:本项是参考往年制定的时间段,具体时间以就业群通知为准。

2.移交档案和报到证:省中心完成派遣审核生成报到证后,学校通知各学院自行下载打印毕业生报到证,按照档案馆要求整理移交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

*注:自行打印报到证使用A4纸黑白打印即可。省外生源毕业生如需蓝白联纸质版报到证,则由省中心批量提供和下发。

3.调整改派开放时间:各学院移交报到证(6月22日)后重新开放毕业生和二级学院报送权限,在档案馆对毕业生档案封档(7月1日)前,毕业生可依据实际情况对个人初次就业方案提出派遣的调整申请,各学院辅导员需要及时将最新电子报到证纸质版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好交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同时将更改信息资料发学生档案工作QQ群(群号:148912240)。

注:7月1日-8月1日为学校档案馆封档、寄档期,暂停办理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寄档完成后毕业生按调整改派相关要求提交改派申请。

(二)报送与审核平台

学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内的“就业派遣”模块报送初次就业方案,通过“申请改派”模块申请调整改派。二级学院通过就业系统后台院系端“派遣方案管理”模块报送和审核。

(三)报送与审核方法

1.方法1:学生小程序自主报送-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省中心审核。

2.方法2:学院录入报送-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省中心审核。

(四)报送与审核范围

1.正常派遣:包含回生源地、单位接收和人事代理的派遣。

2.境内升学:包含国内考研和专插本毕业生的派遣。

3.不派遣:包含港澳籍和无法按时毕业或结业毕业生的派遣。

4.暂不派遣:原则上不做开放,情况特殊的应逐级申请。

*注:其中1和2可选择由学生自主报送或学院录入报送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3和4的报送必须由学院操作,不得由学生自主报送。

(五)报送原则

1.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和审核。

2.派遣信息应规范、准确、真实、有效,具体信息暂时可参考去年下发的《广东省毕业生档案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全国各生源地区对应主管单位及档案单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除回生源地外,其他派遣方式均须提供接收手续或调档函。不纳入派遣方案需在教务处学籍科完成学籍系统内毕业生无法毕业认定后方能上报。注,生源信息填报错误的,需报就业办修改个人生源地信息,在派遣申请时上传户主页和本人户口页。

4.按照择业期政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回生源地,一般不再做暂不派遣,如遇特殊情况,毕业生需提交“暂不派遣”申请,逐级审批。

(六)报送指南

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派遣信息规范上报指南》(附件2)和广师大招生就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就业事务微课堂”系列推文。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规范上报指南(2021修订).pdf

附件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派遣信息规范上报指南(2021修订).pdf

版权所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网

 

您好!您是第 位访问者!